摘要
<正>“检查院”是干什么的?——“查”与“察”闲来无事,上网浏览,如下几条新闻着实让我吃惊不小,其一写道,“前不久,最高检查院、公安部联合下发通知”(见《江南时报》2005年11月10日);其二写道,“最近公安部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查院的相关人员召开一个座谈会”(见《时代潮》杂志2004年第一期);其三写道,“董事长张晓光被吉林省人民检查院刑事拘留”(见《国际金融报报》2005年1月24日)。难道“检察院”改称“检查院”了?仔细一想,非也。只是写这几条新闻的记者因同音而误将“检察”错写作“检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