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解决知识产权国际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困境,我国有必要建设相应的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体系,为本国企业提供帮助。现阶段,我国政府主导下的援助机制功能单一,缺乏协调;市场主导下的援助机制则缺乏稳定性。结合美国、韩国等国的做法,建议我国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体系的构建采取集中式的体制,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整合资源,明确各政府部门的定位,发挥行业协会的能动性。与此同时,还应当在主要贸易伙伴国内建立援助机构的海外分支机构,构建常态化、周期性的审查机制,对本国企业分类指导与差异化施策,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保险和互保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