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世纪,在道德、社会和政治哲学领域发生了两个至今仍具有深远影响的重大理论事件:一是罗尔斯社会正义理论的提出;二是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学派的兴起。罗尔斯的"作为公平的正义"的社会正义理论并不像人们通常所误解的那样,是一种赞成资本主义优于社会主义的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相反,它是中立于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的一种规范性思考。罗尔斯提出的广义的反思平衡方法是证成一般的规范理论和正义原则的理想方法。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不仅对马克思主义的经验理论和社会科学理论进行了阐释和重构,而且在围绕罗尔斯的社会正义理论所展开的重要哲学争论中发出了有影响力的声音,特别是科恩提出了自己的激进平等主义的分配正义原则。我认为,我在对罗尔斯的理论进行修正的基础上提出的"作为公平权利的正义"理论既优于罗尔斯的原初理论,亦优于科恩等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提出的激进平等主义理论,并且是可被接受的最合理的平等主义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