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福建省制定出台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5/1869-2019),适用处理规模在500m3/d以下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于2019年12月1日起执行,填补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标准体系的空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主要接收农村居民生活活动中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冲厕、洗涤、洗浴和厨房排水、农村公用设施、旅游接待户及旅店饭馆等排水,不包括工业废水和畜禽养殖业废水、医疗机构污水等非生活污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