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全球化、数字化使得经济交易形式日趋复杂,相较而言,税法滞后于经济交易形式快速演变的窘境日益显现;面对依法治国、依法治税的时代要求与税法滞后的现实窘境,税收契约为征纳双方高效地解决涉税争议提供了一种新的解决之道。文章在评析我国现阶段税收契约发展状况的基础上,从明确税收契约功能定位、置于税收法定原则之下、明确适用范围、确保征纳双方真实意愿表达等方面提出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