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陕政办发〔2022〕19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暂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6月2日陕西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推动基础设施集约建设、政务信息系统跨部门跨层级互联互通、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政务信息系统应用绩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9〕57号)、《陕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2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