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17世纪开始的全球范围内的现代化,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等。这一过程的结果,是全球范围内曾经相对独立性存在的孤立、封闭、同质的“地方性共同体”属性和存在合法性的丧失,以及被迫卷入某种现代性运动的民族国家逐步从阶层、宗族、社区等地域性知识制约中解放出来,被动地接受新的国家、市场和市民社会规范历程的开启。作为社会现代化历史实践之理论支撑和文化价值辩护理据的现代性,至少从形式上看,意味并表征着“个体命运的自主选择和自我决定”。在这个意义上,个体化生存是现代性社会结构变迁的必然结果,现代社会一方面促进了个体的自由权利、自主与解放,另一方面,又无情地割裂了个体与共同体的内在交融关系,“为自己而活”成为一种宿命般的选择。从具体的历史进程及其后果来看,从传统的共同体中“脱嵌”(disembedding)而形成的个体,并不表示其可以成为绝对孤立的、纯粹的自我,它同时意味着对新的社会结构、新的社会关系的“再嵌入”(reembedding),一种传统社会所缺少的真正的真实个人(理念、模式)的新生——“成为个体”(becoming-individual)。脱离了确定性的共同体,现代社会个体被迫进入了一种制度化的关系结构性之中,其现实的生存被一种自己根本无法控制的强大的权力关系所支配。前现代社会,人们普遍认为,存在着一种事实上的动态变化的总体性秩序,它是一种有序的、可认识的模式。与前现代社会不同,现代世界都被建构成为一种“个体化生存”情境,生存空间代表着生存机会、地位、价值。失去共同体的庇护,个体面临的是社会关系的脆弱化、生活场域的陌生化以及整个世界的日益功利化,风险承担的私人化,面对着意义世界的破碎、个体与社会权利边界的重新调整以及更多的不确定性和非安全性的深度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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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陕西师范大学; 高等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