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采取全指标评价法和双指标评价法对全国4 493个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的水质达标率进行评价。结果表明,两方法的评价结果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全国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分别为61.2%和49.6%,双指标评价结果好于全指标评价结果。根据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和现状污染物入河量的关系,对水功能区承载力进行分析。结果表明,全国未超载的水功能区有2 907个(占64.7%),而另外35.3%的超载水功能区以25%左右的纳污能力接纳了60%以上的污染物入河量,表明功能区超载而水质达标的问题普遍存在,原因是纳污能力计算标准偏严格而导致。同时还大量存在功能区不超载但水质不达标的情况,这主要有污染物的质量浓度背景值高、受到上游功能区污染物超标入河量的影响,以及对农业面源污染入河量暂无法全面测量等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