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乡村社会治理中,自治主体缺位与内生动力不足、法治精神缺失与行为能力不足、德治资本流失与参与活力不足使得村民自治与乡村治理正陷入一个"失落"与"失效"的发展瓶颈期,这亟需从实践层面探索乡村治理经验予以回应。S省X县积极推行"三治融合"就是当前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积极探索与有益尝试。在具体运行中,X县在实践中存在治理实践碎片化倾向、治理主体公共责任不明确、有序参与机制和利益表达机制不健全等局限性。通过个案考察,X县"三治融合"实践及经验对于全国各地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和打造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启示是:强化全面治理理念的培育;加强制度的整体性建构;加快基层治理的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动基层社会的再组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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