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的法制实际都是在借鉴和继受大陆法系法制,特别是德国法制的基础上建立的,在梳理罗马法的法典编纂观念后,结合年德国民法典的制定和发展,不难得出中国民法典编纂应遵循重体系化建构、重逻辑的法典观念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