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案例:某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于2017年11月发生购进不动产业务,当月认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金额为100万元,增值税为11万元。分析: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以下简称"22号文")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中"60%的部分于取得扣税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