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近代之前,档案利用具有阶级性和特权性,直到开放原则的提出才使得档案利用逐渐成为各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档案法》是推动我国档案事业发展,指导档案工作实践的专门性法律。伴随着它的几次修正(修订),我国对档案开放和公民档案利用权的规定也在发生变化。1987年《档案法》首次颁布,便在第四章“档案利用与公布”中制定了涉及档案开放与档案利用的相应条款。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