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家校合作是当代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家校合作的主体是家校合作活动的组织者、建设者和行动者。家校合作主体观有"单主体"观、"双主体"观和"多主体"观。通过对家校合作主体构成和主体关系的甄别与澄清,认为家校合作主体是由学校教师构成的作为"人的集合体"的学校和能够承担主体责任的学生父母所代表的家庭;社区是家校合作的协作者与重要合作伙伴;学生是家校合作的参与者和重要"他者";教育行政机关是家校合作的协调者。家校合作的实践范式以平等协作、理性协商和共生利他为主要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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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闽南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