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些学者把波普尔的"证伪"标准理解为实验证伪,并以科学实验中特设性假说的存在来反驳"证伪"理论的客观有效性,这其实是对波普尔"证伪"理论原意的一种误解。面对这些误解性批判,波普尔通过"可证伪的"与"可证伪性"两个概念的区分,避开了特设性假设给"证伪"理论带来的疑难:"可证伪的"面对的是纯粹的逻辑问题,"可证伪性"面对的是经验的实验证伪问题,波普尔申明他的"证伪"理论主要指的是前者。然而"证伪"理论作为一个纯粹的逻辑问题,其有效性却依靠当事人对某一陈述或理论的逻辑前提的主观设定。面对这一情况,波普尔不得不引入实验证伪的重要性来挽救纯粹逻辑划界标准的客观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