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和企业文化理论,利用沪深A股30家旅游上市公司2011—2019年数据,研究了企业社会责任对公司违规行为的影响。在解决了变量间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之后,回归结果显示,旅游企业社会责任投入力度加强时,公司违规次数减少。研究还发现在旅游企业违规行为研究中企业声誉不是有效的中介变量,这可能与旅游企业所处行业差异和企业发展阶段、声誉机制作用无法发挥、旅游企业声誉信号无法有效传递等有一定关联。通过对比分析不同经济发展阶段对旅游企业违规行为的异质性影响,发现:旅游经济高质量发展对公司违规行为发挥间接的激励型规制效果,推动地区内旅游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会不断减少企业违规次数;旅游经济高速增长对公司违规行为没有发挥应有的环境规制效果,高质量发展较高速增长对旅游企业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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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江苏理工学院; 辽宁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