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立法规范来看,我国劳动法律对涉及劳动者基准权益的各类事项基本上都有涉及。但是,从法的实效来看,存在着立法设想与法治落实的脱节,这一点在城市弱势就业者的基本权益保障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扭转弱势就业者不利处境应当采取自上而下、由外到内调整思路,即贯彻以完善立法为先导,强化劳动执法为主导,提升工会职权为辅助,提升弱势就业者维权能力同步并举的规制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