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研讨切开复位内固定术与闭合复位内固定术对小儿肱骨髁上骨折功能重建的影响。方法选取化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10年1月-2015年12月收治的小儿肱骨髁上骨折患儿120例,用随机数字表法分为对照组和研究组各60例,对照组给予闭合复位内固定术治疗,研究组接受切开复位内固定术治疗,观察治疗状况并比较。结果两组Ⅱ型、Ⅲ型骨折患者接受治疗前,携带角、Baumann角,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Ⅲ型骨折患者接受治疗后,研究组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研究组功能评定状况,其活动度、力量状况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闭合复位内固定术和切开复位内固定术在小儿肱骨髁上骨折疾病疗效相当,但在治疗GartlandⅢ型骨折,建议给予切开复位内固定术,在改善其功能、携带角等方面均更为明显,因此,临床需根据其疾病状况确定治疗方式。

  • 单位
    化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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