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评价是教学质量检测的重要环节。基于师范专业认证的《聋校语文课程与教学》课程考核评价,应以听障师范生为中心,着重考查其从事聋校语文教学的专业知识、教学技能和综合素养情况。在评价内容上应体现《专业认证》《专业标准》和课程目标的要求,在评价方式上采取表现性评价、过程性评价与水平性评价融合,多元评价主体参与,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课程成绩评定,以提高课程教学质量,促进听障师范生的专业成长和发展。

  • 单位
    乐山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