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岳珂《宝真斋法书赞》卷六所收唐代诗人许浑乌丝栏诗真迹,乃是许浑生前亲手抄录,与许浑诗集传世宋、元刻本在文字上存在众多差异,有学者认为它代表了许浑诗原貌,在校订整理时将之作为首选底本。但是通过对乌丝栏诗真迹的分析可以发现这一写本上有许浑修改的痕迹,而且其抄写时间距离许浑去世尚有十年之久,此后仍有继续修改和增补的可能,其中诗歌编排也无义例可言,应当只是许浑诗歌的一个稿本,而非最终定本。宋蜀刻本《许用晦文集》文字与乌丝栏诗真迹的异文大多不是文字讹误所致,也并非出于后人改动,应当是许浑亲手所改,代表的是许浑诗集定本的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