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东海、黄海以及南海都有建立区域性海洋渔业秩序的必要性,构建中需要解决两对矛盾,一是海域内渔业捕捞活动的增加和海域渔业治理机制相对滞后的矛盾;二是国家的个别利益和海域周边国家的共同利益之间的矛盾。第一对矛盾是表象,第二对矛盾是实质;第一对矛盾是果,第二对矛盾是因。以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为核心伦理,以可持续发展、和平、正义为价值追求。我国在建设海洋强国的过程中应积极参与海洋新秩序的构建,努力提升区域性海洋渔业秩序中的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