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住房商品化的过程催生了具备现代企业经营性质的物业企业。文章以深圳市L区物业企业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为例进行分析,并基于物业管理的"冲突"和"合作"阶段划分,区分为"谋利型物业"和"综治型物业"两种物业。研究认为,党建引领、政府干预、市场购买、志愿参与是此次物业管理改革实践成功的重要制度逻辑。物业管理改革重构了社区权力关系,使多方利益诉求达到一种相对均衡的状态,促进了和谐社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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