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物转让问题关系到物权的处分权、抵押权的实现和第三人的交易安全,涉及多方利益,应加以全面考量。《民法典》基于物尽其用的立法取向,适应新经济效率的要求,改变了《物权法》限制抵押物转让的立场,并对各方利益重新作出平衡。新的规则对登记实务产生了很大影响,登记机构有必要对现有的抵押登记制度作出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就几个存在的具体问题作出分析,探寻抵押物转让在实务层面延伸落地的合理途径,以更好地发挥其制度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