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扶贫减贫事业能够取得实效,国家提出了精准扶贫的要求,并发展出“扶真贫”“真扶贫”和“真脱贫”三个评价维度。精准扶贫方略的提出契合了贫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在绝对贫困治理中,如果说从政治动员到技术动员是精准扶贫的一次正当性,那么在相对贫困治理中,促进国家的施政伦理与乡村基层的社群伦理的共通与兼容,则是精准扶贫的二次正当性。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政府在相对贫困治理中的数据质量控制能力,防范技术治理中的数字失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