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纠纷作为劳动争议案件的特殊性在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有纵向的管理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社会法调整。但长此以往容易被人忽略的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仍然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在民事主体权益受侵害之虞亦可以寻求民法上的救济,用人单位是否承担劳动法上的责任与其是否构成侵权行为应当进行不同的考察,公法上的责任承担不能免除私法责任。用人单位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时,劳动者可直接请求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