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0—3岁婴幼儿托幼教育事业大致经历了以单位福利主导、市场主导到政府主导的供给模式。在不同阶段的供给模式支配下,早期教育师资培养主要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即20世纪50—80年代,以托儿所为主体的早期教育逐步发展,但早期教育师资培养体系尚未建立;20世纪90年代至今,早期教育从"市场化"转向"普惠性",早期教育专业师资培养日趋专业化。随着人们对于早期教育价值的深入理解,促使早期教育进入了发展快车道。但早期教育专业师资储备和培养却存在发展不同步的现实,尤其是在早期教育专业师资的称谓、专业标准、课程目标、从业资格认证等方面的问题亟需在学理上厘清。未来发展中,我国早期教育专业职前教师要构建"三位一体"的标准体系,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对在职教师要实施持续有效的职后专业培训,以完善"补偿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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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喀什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