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等职业教育教师制度建设应凸显高职教师的“高等性+职业性”的职业定位特点、“理论性+实践性”的职业知识基础、“专职型+兼职型”的职业身份属性,它与普通本科教师制度建设应当是有所区别。然而,现行高职教师制度在国家政策逻辑、目标模糊逻辑与专业化逻辑等作用下,表现出与普通本科教师制度的强制性趋同、模仿性趋同和规范性趋同。高职教师制度趋同从本质而言是制度建设迷失于组织合法性所致,重构高职教师制度合法性成为解决高职教师制度趋同问题的可行之道,即从高职教师制度的规制合法性、文化合法性和认同合法性三方面助推高职教师制度从趋同现状走向求异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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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国家开放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