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探究"人"的概念与本质始终是人类学最为核心的追求之一,被归于"人观"这一学术脉络之下,并成为从"人"去理解"社会"的关键路径。莫斯提出"总体的人",将"人"复归于包含"物"、"神"等在内的多重关系中,以此来警醒和反思现代社会中"个体人"带来的人间失格。当对"秩序"的追求成为文明社会的某种标志时,"总体的人"所具有的"混融性"被贬低为一种"无序","社会"概念由此经受了一种文明的误读。如何以中国本土的原生思想对这一问题加以回应和反思,是中国人类学理应承担的责任。中国古代道教对"天、地、人"三才的相关论述,揭示了"人"及其衍生的"社会"概念的道德价值,其外丹思想又将人与物混融看待,以求天人合一。这有助于缓解现代"社会"的伦理价值与道德正当性之间的错位,以及由此导致的物我两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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