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黔发改监调[2020]101号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市场监管局:为切实加强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监管,保护消费者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对我省新型冠状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