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皖政办[2018]2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4号),加快推进我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和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