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继2014年(财税[2014]75号)执行之后,2015年9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进一步出台了(财税[2015]10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8号),进一步扩大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税收优惠政策范围,同时也加大了税会差异。就执行这一政策引起的税会差异及所得税的会计处理进行了举例具体分析。继75号公告(财税[2014])《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执行之后,为了进一步明确实际工作中税收征管的相关口径要求,2015年9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进一步发布了68号公告(财税[2015]10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