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针对由内涵不清晰、使用模糊等导致的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不平衡问题,本文对新时代背景下的产业发展进行了本体论思考。首先,本文界定了产业的结构要素是创意、技术与文化资源;其次,基于数字内容产业、数字文化产业、数字创意产业和数字文化创意产业等四个概念交叉混用的现状,通过内涵辨析指出四个概念是基于不同的核心要素来定义的;最后,基于结构要素和内涵辨析研究了产业的细分框架,即按文化资源在技术作用下的创意扩散将产业分为核心层、中间层和外圈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