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20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为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政策落地,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