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现代社会组织技术的日趋理性化,科层组织的规则与程序成为影响学校运作与教师管理的主要因素。然而,学校作为整个社会系统中的特殊组织,对教师进行科层制管理反而催生了一系列权责问题。教师权利地位的弱势导致责任泛化与边界模糊,制度规范不明导致教师权利的隐性消弭与显性失效条件受限,从而弱化了教师专业自主性与权威性。对行政化教师管理范式的扬弃需要从行政与教学两大逻辑出发,划定责任边界,加强制度规范,为教师赋权增能,在推进教师管理扁平化与精准性的同时推动教师专业自主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