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情絜情"说是戴震针对宋儒的"理欲之辩"所引起的伦理异化现象而提出,戴震的"以情絜情"说不能简单等同于传统儒家的"恕道"。除继承儒家"恕道"的"推己及人"的思维方式、否定性的表达方式、消除自我中心主义的原则外,它还依据其时代背景、课题需要,融合其具有"主智"特征的认识论,从"他人之情"与人之"心知"能力两个方面对传统"恕道"进行改造,由此通过"以情絜情"求得的"理"更具客观性与公共性,而不同于戴震眼中宋儒"主观臆见"式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