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务员素质好坏、管理水平高低、管理能力强弱,是一个国家政府的能力与水平的标志,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一个国家的形象,一个政府的权威。身为"公权"行使人所对待"公权"的态度,价值观是否符合"公权"的价值要求及其所表现出的自觉性,是评判公务员素质好坏的主要标准。作为最接近广大公民的"介质",这就要求公务员应摆正自身作为社会"公共服务者"的地位,认清自身应遵守的行为规范,这有利于推进服务型政府、法治社会以及和谐社会的建设。本文从塑造公务员的公共精神角度出发,试图提升公务员个人和群体的整体素质和服务精神。
-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