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研究华法林和达比加群酯在非瓣膜性心房颤动患者的抗凝治疗过程中的疗效。方法选择2015年3月至2017年1月我院收治的362例非瓣膜性心房颤动患者,将其随机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各181例。对对照组患者给予华法林药物治疗,对观察组患者实施达比加群酯药物治疗。观察两组患者在治疗前后的天冬氨酸转氨酶(AST)、丙氨酸转氨酶(ALT)和INR变化情况,对比两组患者的不良反应情况。结果从两组患者在治疗前后的AST、ALT和INR变化情况来看,两组患者在治疗后的天冬氨酸转氨酶(AST)、丙氨酸转氨酶(ALT)相比治疗之前,差异不具有统计学意义(P> 0.05)。但是从INR变化情况来看,对照组患者与观察组患者的INR相比治疗之前,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 <0.05),且观察组患者的INR明显高于对照组患者,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0.05)。从两组患者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来看,对照组中共有87例(48.05%)患者出现不良反应,观察组中共有26例(14.35)出现不良反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由此可见,在非瓣膜性心房颤动患者的抗凝治疗过程中,使用达比加群酯药物治疗,有利于降低患者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具有较好的治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