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有竞合之处,但是却分属我国刑法不同类犯罪判定,本文从这两类犯罪之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入手,详细阐述两类犯罪行为的不同之处,对两类犯罪行为从多个角度进行明确区分,从而界定在司法实践中的不同刑法适用,对我国刑法之相关规定进行理论探析。最终结合疫情期间相关案例进行刑事责任剖析,对同类犯罪行为界定在刑法适用上进行多方位、综合性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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