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同一罪名的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应数罪并罚

作者:鲍艳; 李悦
来源:人民司法, 2019, (20): 33-36.
DOI:10.19684/j.cnki.1002-4603.2019.20.009

摘要

根据刑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同一罪名的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在主体、主观方面、客体方面均存在不同,其构成要件存在本质差异,根据构成要件基准说,属于异种犯罪。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异种数罪应当并罚之规定,被告人实施了数个犯罪行为,分别构成同一罪名的自然人犯罪和单位犯罪,无法通过一罪的从重或法定刑升格情节以一罪论处的,应当予以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