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七年时期,以《文艺报》《光明日报》和《诗刊》为阵地曾发生过三次新旧诗论争,不同诗人、学者围绕旧体诗词的合法性问题以及新诗在语言、形式、功能、与传统的关系等方面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在十七年特殊的政治语境下,这一时期的新旧论争体现出强烈的意识形态色彩,新诗的焦虑和困境问题也更为突出。论争不仅体现为一种文学事件,同时作为一种方法和手段,为人们重新梳理古典文学传统、构建理想的诗歌范式提供了途径,并为当下诗歌的发展留下了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