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你们做法律工作的,整天接触人性中阴暗的那一部分,是不是满满的负能量?"其实,这是一种由来已久的误会。以公诉人为例,面对再龌龊、再无理、再奇葩的事情,用公诉人的眼睛来看待,根本上就是一个审查证据的问题。有句很明了的话,说得很到位: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鲁迅说:一部《红楼梦》,"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