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自2004年,佛山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直国有企业在资产与产权变动中档案处置工作意见的通知》(佛府办〔2004〕221号文)下发后,佛山市全面开展改制企业档案处置工作,在此过程中佛山市档案局加强部署、调研和检查指导,监督资产经营公司对国有改制企业档案采取移交、委托代管,以及对市场退出企业档案进行集中保管三种处置方式取得一定成效,受到国家和省档案局的肯定。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中部分代管企业因经营不善或搬迁或再次转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