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安理会制裁性决议的司法审查可以分为国际司法机构的直接审查和国内法院的间接审查两种路径。直接审查由于缺乏制度的支撑,目前仅仅停留在理论的层面;以欧盟司法实践为代表的间接审查,涉及是否背离《联合国宪章》义务优先原则的问题,而存在着较大争议。安理会制裁性决议在我国发生效力,离不开国内执行措施。在行政诉讼中,我国法院对这些执行措施可以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的依据主要是我国的法律法规,但不包括国际法规范,这样的审查并不违反我国对联合国的国际法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