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方面,地方安全生产委员会实体化运作后体现了两个问题:首先是其成员单位间相互配合不协调;其次是权责不清,综合监管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矛盾愈加突出。另外,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在岗工作者中存在大量劳务派遣人员,文章深入探讨了这种混岗工作模式的弊端,并分析了地方应急局的执法人员疲于应对企业现场安全检查的原因,同时提出了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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