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带一路"建设步入新阶段之后,高质量发展正在成为其主要目标,但学术界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路径却存在不同的看法。作者首先假定"一带一路"是一种发展导向型的区域经济合作机制,进而提出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在于可持续性,而实现可持续性的基本路径在于机制化。"一带一路"的发展导向决定了在其起步阶段不以设置规则为门槛,从而为发展中国家参与国际经济合作提供了机遇,但这并不意味着"一带一路"建设不需要规则和机制化。机制化建设是"一带一路"框架下深化合作的内在要求,是应对外部挑战的必然选择,是对接现行全球治理体系的前提条件。但这种机制化建设不可能复制现有区域经济一体化机制化建设的模式,而是需要遵循共商、渐进与义利观原则。以此为前提,"一带一路"的高质量发展需要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合作机制、利益分配机制与支持体系。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