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城乡一体化、城乡统筹等发展思路的延续和深化,城乡融合发展的直接动力来自“政策赋能”。各地的政策实践往往产生差异性后果,其重要原因在于政府目标与激励过程的适配与否,即政策在设置发展目标时,能否充分释放面向农户的激励元素。目标驱动与过程激励的关系组合将产生平顺、波折、变异、失败四种政策效果。回顾浙江的“撤村建居”“两分两换”“三分三改”等政策实施情况可知,在目标合理且得到农户支持的条件下,政策才会为城乡融合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