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投贷联动业务是一种起源于西方国家的金融业务模式。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也开始尝试与推广投贷联动业务,在我国,此类投贷联动业务不同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投资银行业务。我国商业银行并不能直接进行股权投资,不能将投贷联动业务简单地理解为商业银行自行开展投资与贷款两项业务一体的业务模式,其必须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依法进行,这就给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贷联动业务带来了一定法律风险。本文在相关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对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贷联动业务的法律风险进行了分析,并就相关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提出了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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