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19年10月26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9号公布2021年2月10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修订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奖励在本省科学技术创新和成果推广应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鼓励自主创新,推动科学技术进步,加快建成创新强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