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技工教育与职业教育的融通发展主要存在五个障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未赋予技工教育和职业教育同等的法律地位,技工教育比职业教育招生更加困难,技工教育无学历授予权,技工教育与职业教育相比经费不足,技工教育自身体系与职业教育体系尚未实现相互融通。为了不断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使技工教育在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充分发挥为我国供给高素质技工和技师的重要作用,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明确技工教育与职业教育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统一技工教育和职业教育招生范畴并实施多元招生策略,赋予技工教育学历授予权并实现其与职业教育学历等值互认,将技工教育纳入职业教育生均拨款范围并实施精准资金供给,推动技工教育自身体系与职业教育体系的融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