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共事务的复杂性、公共需求的多样性和政府自身能力的有限性,使政府与社会合作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成为趋势。在世界行政改革中出现的政府花钱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为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提供了可行的路径。我国始于20世纪90年代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探索,虽然获得了一些经验和制度的积累,但仍需在规范化方面作进一步努力,包括就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范围、购买的程序、社会组织的资质、政府部门的职责分工,以及购买服务的监督与评估等等,都需要来自国家层面的指导意见,以保证政社合作在全国的平稳、健康发展。
-
单位国家行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