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一系列法律规范的发布和实施,使得现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在财务活动管理方面已无法适应政府会计改革和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需要。本文基于结果导向提出四方面修订建议,即围绕结果目标,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绩效型的财务治理体系为主线;围绕结果标准,对标新《预算法》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围绕结果控制,强化内部控制、绩效管理、财务监督;围绕结果运用,聚焦管理会计、财务分析、成本管理三项创新。